①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②上海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奖人才;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外正教授及以上职称。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两次以上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
原则上40周岁以下,国内外正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以及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与学院专业领域吻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掌握核心技术或在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的优秀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后)。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必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引进类型参见学校官网沪城建院〔2018〕82号文。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安家费100万元,租房补贴(两年)6000元/月。
2.科研资助费:自然科学类80万元,社会科学类40万元。
3.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组建团队所需的基本场所,配备1-2名助手,团队组建方案面议。
4.配偶酌情安置。
1.安家费50万元,租房补贴(两年)4000元/月。
2.科研资助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20万元。
1.安家费30万元,租房补贴(两年)4000元/月。
2.科研资助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1)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人文社科类: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1)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2)人文社科类: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其他符合我校师资需要、业绩成果极为突出的优秀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兑现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