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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公开招聘2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于报名首日前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网格员等执法辅助类可放宽学位要求,年龄应为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详见附件1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各项招聘程序按照以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信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官网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数以实际通过报名系统初审人数为准。
3.方式和主要内容: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
4.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资料: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3)及目录表中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原件复审后退还。
3.资格审核比例: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审环节。
4.资格复审环节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原件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应变能力、业务知识水平等。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统一在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招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拟招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珠江街道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报考咨询电话:020-84943902(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南沙区珠江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130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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