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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是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和涉外考试;组织实施自考专业建设、考籍管理和毕业审核;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等机构编制规定明确的内容。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08852,8890763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t.z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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