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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22-08-10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卫生类)(附件1)、《2022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即2022年8月19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方可报考。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根据《关于做好蓬江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次招聘推出岗位面向蓬江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凡报名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可报名。蓬江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经蓬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层次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报考当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

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民[2021]101号)、《关于印发<蓬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蓬江民字[2022]6号),本次招聘推出岗位面向蓬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蓬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报名首日在职在岗的蓬江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7月31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

报考人员登录“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成绩无效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打印准考证: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26日10: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此准考证将作为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统称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方式。时间为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采用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4至6。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流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考试规则。考试过程中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均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2)考试过程中,需保证网络畅通,因设备、网络异常或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考试中断或无法正常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二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适合医生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A2适合药技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A3适合护理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

B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若涉及加分,系统中查询的笔试成绩为加分后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对象范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对象范围:a.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b.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c.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考生持加分所需材料,到报考单位申请加分(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逾期未申请,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加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并于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招聘岗位有指定类型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报考人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需提交入伍证件、退出现役证件、区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蓬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需提交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所在镇街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或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方式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蓬江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我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zwgk/rsxx/zlxx/)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同意聘用。考生按通知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其中,属于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招聘单位可予以解聘。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可在前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环节弃权的;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环节考核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规定的,或出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招聘政策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223256、0750-8223200;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0-8223236、0750-8223239。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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