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师资网 > 事业单位招聘  > 行政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56名聘用人员公告
招聘求职 · 快人一步
学科导航分类
高校师资网官方应用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2024专场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主办单位: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云就业平台 活动形式:空中视频双选会 参与单位:报名中 查看参与高校列表>>
报名中: 50+ 报名进行中……
2024-12-27 报名中
报名中 参与单位:报名中 举办时间:2024.12.27 9:00-16:00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更多场次>
联系我们
全国招聘热线:13121042579 QQ客户服务:191767074 邮箱:gxszwhr@163.com

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56名聘用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22-08-09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用人单位为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柳州市柳西环卫所,共计划招聘聘用人员56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应聘年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83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83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市城管执法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

3.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局在职在岗人员;

6.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7.其他不适合录用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8315:0081017:00

报名方式:手机端:考生可登录“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功能—招聘信息或电脑端:登录https://web.cgzfj.liuzhou.gov.cn/lzzf/open/dutyHrInfo.action进行报考

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系统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反馈情况。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81115:00起至8191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等相关知识。知识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根据报考人员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相同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用人单位将于面试前两天,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知识考试结束后,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新增职位,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知识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后进行试用期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当前月工资待遇为3258(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部分),同时,单位另行承担与其个人相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资历工资,资历工资每年25元,资历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年。资历工资按月发放。

(三)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在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手机号码,且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为避免准考证遗失,考生可复印数份备用。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等文件要求,请考生做好健康管理,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考前7天,考生已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7天,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外地来柳州的考生应按柳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向社区报备。

2.考前7天,考生未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未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持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六)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

咨询电话:0772-2636319

报名咨询电话: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0772-2150395

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0772-2636023

柳州市柳西环卫所:0772-3620008

监督电话:0772-2630291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招聘专区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模板|学科QQ交流群|区域微信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高校就业办|资质文件|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