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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22-07-26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越秀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59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成绩单。

3.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岗位需求表》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7月2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止。

2.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限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公示环节将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但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必须在聘用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位认证。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管理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网上确认

打印笔试准考证前,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及公告与《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2)2022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公告与《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入资格审查而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等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考试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且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招聘单位按《岗位需求表》公布的岗位情况和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半年,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在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组织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合同。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表》)。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3.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394822。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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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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