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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磐教[2021]47号),磐安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中小学校,特别是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教。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3年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磐安县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不超过8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退休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3.教学成绩突出,得到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退休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人均8-12万落实,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障费等。
外县市讲学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磐安。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各选聘学校要关心关爱银龄讲学教师,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招募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07号,教育局六楼)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教育局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遴选考核。遴选一般采用教学业绩考核和面试方式,必要时增加模拟上课、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教育局组织开展体检及考察工作。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7.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52581。
磐安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anan.gov.cn/art/2023/7/14/art_1229170664_59333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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