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师资网 > 高校师资网地区分站  > 四川  > 四川企/事业招聘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招聘求职 · 快人一步
学科导航分类
高校师资网官方应用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2024专场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主办单位: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云就业平台 活动形式:空中视频双选会 参与单位:报名中 查看参与高校列表>>
报名中: 50+ 报名进行中……
2024-12-27 报名中
报名中 参与单位:报名中 举办时间:2024.12.27 9:00-16:00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更多场次>
联系我们
全国招聘热线:13121042579 QQ客户服务:191767074 邮箱:gxszwhr@163.com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泸州市招聘职位:其他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岗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3-12-01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中国环保影像博物馆(泸州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讲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

(六)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讲解及教育经验者、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择优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面部、颈部及着短装时有可见纹身或直径超过3CM瘢痕等影响形象的;

7.不适合从事讲解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9:00-11:30,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百梯巷20号

4.咨询电话:彭老师18283062220

5.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0298。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content_168315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招聘专区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模板|学科QQ交流群|区域微信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高校就业办|资质文件|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