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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关于2018年5月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时间:2018-06-04 编辑:高校师资网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委托,代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男性6,女性2),招聘部门为江阳区公安分局(委派至区纪委监委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

现户籍为四川省泸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20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截止于2018531)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齿清楚。身高1.70米以上的男性,身高160米以上的女性,中共党员、部队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因违反警辅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或劝退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8、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制,由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补贴构成,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500元,均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辅助人员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应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65日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2018年毕业生在读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4张,其他复印件各1张),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到江阳区公安分局五楼右侧506室警辅办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招警考试,报考者在以下测试项目中进行:11000米跑、(2410米折返跑;(3)立定跳远、(4)纵向摸高、(5)俯卧撑;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进行政审;

(六)岗前培训:以上各项合格者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七)聘用:政审、培训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830-31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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