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师资网 > 高校师资网地区分站  > 上海  > 上海高校教师招聘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团校)2016年9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求职 · 快人一步
学科导航分类
高校师资网官方应用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2024专场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主办单位: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云就业平台 活动形式:空中视频双选会 参与单位:报名中 查看参与高校列表>>
报名中: 50+ 报名进行中……
2024-12-27 报名中
报名中 参与单位:报名中 举办时间:2024.12.27 9:00-16:00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更多场次>
联系我们
全国招聘热线:13121042579 QQ客户服务:191767074 邮箱:gxszwhr@163.com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团校)2016年9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6-09-20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团校)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培训专、挂、兼职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青少年工作者;承担青年参与社会建设、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等各类培训项目;开展青年与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青年工作、青少年事务管理和共青团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青年研究中心(科研处)科研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忠诚共青团的事业,热爱青年与青年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历史学、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几年作为课题研究人员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书面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zrc@shqgy.com.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或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处。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且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根据报名和收到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3、笔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识、工作思路、业务水平等

5、考察

由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体检

拟聘人员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学院组织人事处。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钧、沈艳

联系电话:65405800

邮箱:zrc@shqgy.com.cn

监督电话:61690035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16年9月18日

来源:

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2&viewID=14482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招聘专区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模板|学科QQ交流群|区域微信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高校就业办|资质文件|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