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会计助理 1名,公证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会计助理要求45周岁以下,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公证助理要求45周岁以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公证员资格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河口区人防楼502室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2000元,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及大额保险)。公证助理取得公证资格后,工资可酌情调整。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
来源:
http://www.sdhekou.gov.cn/4368523/6996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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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