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师资网 > 高校师资网地区分站  > 辽宁  > 辽宁科研院所招聘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招聘求职 · 快人一步
学科导航分类
高校师资网官方应用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2024专场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主办单位: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云就业平台 活动形式:空中视频双选会 参与单位:报名中 查看参与高校列表>>
报名中: 50+ 报名进行中……
2024-12-27 报名中
报名中 参与单位:报名中 举办时间:2024.12.27 9:00-16:00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更多场次>
联系我们
全国招聘热线:13121042579 QQ客户服务:191767074 邮箱:gxszwhr@163.com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4-06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9月25日至27日报名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是隶属于辽宁省财政厅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从事财经理论与应用研究,开展财政科研组织管理活动,宣传财经理论、政策和知识。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拟招聘财政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财经专业技术中级岗位(10级),主要从事财经应用研究、期刊编辑、文字综合等工作,数量1人。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资格条件

①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②世界经济或计量经济专业;③英语六级以上;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省财政厅802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省财政厅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需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受理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请省人社厅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存在异议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蔚彬

联系电话:024-22708192

附件: 2013年辽宁省财硕博人才招聘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2013年9月

2013年辽宁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单位名称招聘 人数岗位简介招聘 人数招 聘 条 件学 历学 位专 业资 高校教师招聘历年 龄其他条件招聘方式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1人财经科研专业技术中级岗位(10级),主要从事财经应用研究、期刊编辑、文高校师资网字综合等工作1人全日制研究生博士世界经济、计量经济大学英语 六级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一定的期刊采编和文字综合能力。考核备注:1.毕业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年龄截止时间为: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其他资历条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招聘专区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模板|学科QQ交流群|区域微信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高校就业办|资质文件|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