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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任教师31名(人事代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任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ycit.cn。附件总大小不超过
1.报名、自荐材料上传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电话确认时间:2016年1月9日至
联系人:方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5-88298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上(http://www.ycit.edu.cn)公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01-18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9-2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专任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任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岗位1-2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
(三)笔试或专任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达到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或专任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和专任技能测试成绩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面试时间为
1.提供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
2.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面试按照盐城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规定内容的试讲和专家现场提问)。面试办法将通过盐城工学院网站发布信息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01至18岗位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19、20、21岗位的最终成绩=专任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22岗位的最终成绩=专任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或专任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可一次性安排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88168077
联系人:方老师、叶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见下表)
附件2: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附件3: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日程安排
盐城工学院
附件1:
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岗位
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学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01
机械优集学院
1
机械工程
实验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2
机械优集学院
(模具中心)
1
机械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实验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3
管理学院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4
管理学院
2
会计学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5
管理学院
1
管理学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6
电气工程学院
2
电气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7
电气工程学院
2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0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硕士均为旅游管理专业
0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工商管理(酒店管理)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本科为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 2.硕士为酒店管理专业。
10
材料工程学院
1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1
土木工程学院
1
市政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2
纺织服装学院
2
服装设计与工程 (含设计学专业服装方向)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与硕士为同一专业方向
13
信息工程学院
1
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
实验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与硕士为同一专业方向
14
汽车工程学院
3
车辆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5
汽车工程学院
1
动力机械及工程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6
外国语学院
2
日语语言文学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7
经济学院
1
金融学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8
分析测试中心
1
材料物理与化学
实验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9
设计艺术学院
1
建筑学、设计学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与硕士为同一专业方向
20
设计艺术学院
1
设计学(产品设计) 工学(工业设计)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与硕士为同一专业方向
21
设计艺术学院
1
环境艺术设计
实验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2
体育教学部
2
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或户外拓展方向)
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016届毕业生(含2015届未签三方协议毕业生)
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国务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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