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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64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湖南省 - 衡阳市招聘职位:普通医技岗 普通药师岗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3-08-25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原四一五医院)是湘南地区久享盛誉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座落于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医院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8.07万平方米。医院挂牌为国家首批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全国老年健康急救一体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首批CAAE一、二级癫痫中心。医院为湖南省神经退行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湖南省心脏介入治疗临床研究中心;湖南省直创伤救治中心、湖南省航空紧急医学救援联盟副理事单位;衡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衡阳市手外科中心和衡阳市蛇伤中毒救治培训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3,招聘计划64,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62,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20237250时起至2023123124时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BC类岗位:20237250时起至72924时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人事招聘→招聘报名,进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3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以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资料为有效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录取登记表。

(6)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护士)资格但未注册的,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落款时间3个月以内),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本次招聘所设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7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12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须于20231231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

()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南华大学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

B类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入围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方面,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各环节入围名单等)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8358009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371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07/t20230714_29402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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