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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海外优青”项目)。
海南大学新药筛选与评价平台
海南大学药学院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以更大力度集聚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药学提供强大人才支撑!2024年,海南大学药学院愿与您携手并进,共谋高质量发展!
诚邀全球英才依托海南大学药学院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优青”项目),详细申报指南可通过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查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697.htm
一、 学院简介
海南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秉承“海纳百川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厚德弘毅”的校风迎头赶超、创新发展。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海南大学药学院成立于2021年3月。学院设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生物与医药、药学)和1个本科专业(药学)。药学学科是海南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是博士点培育学科,药学本科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其中专任教师60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优青1人和柔性引进国家级人才8人,2024年将引进各类人才20人。学科涵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和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等六大学科方向。
学院拥有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热带生物与医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111计划)、热带海洋生物医药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国家自然资源部)、海南省生物医药工程产业学院、新药筛选及评价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七个省部级研究平台,同时学院正重点打造“海南大学新药筛选及评价平台”(4.2亿元,其中包括2.3亿的仪器设备,目前已购买8千万),助力学院学科发展和海南省医药产业水平提升。
学院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践行学校“海南有需求,海大有作为”的发展理念,依托海南丰富的热带药用动植物资源及海洋资源,突出热带和海洋特色,积极融入自贸港建设中,将学院办在园区,以新药研发关键技术、重大疾病和海南特色疾病新药研发为主攻方向,建设一流的药学学科,打造新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设备共享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参与者、参谋部、孵化器和后备队”,培养医药产业发展所急需的专门人才,为全国大健康产业输出高素质药物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二、 支持条件
1.国家资助政策
经费支持:100-300万元。
资助期限:3年。
2.学校配套政策
职业保障:以事业编制聘用,聘任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支持。
薪酬待遇:安家费50万,年薪100万(薪水加上级政府补贴等),另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教学与科研奖励、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等其他收入,上不封顶。
资源配套:配套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实验室面积250-300平方米,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入职后可建立独立科研团队,5名左右事业编制助手(副教授和讲师等),学校予以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海南省各类人才计划。
专项申报服务:对优秀的青年人才的引进实行特聘会“一事一议”。
3.海南省配套政策
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申请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
保险: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服务保障: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4.税收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每年可退税约5-10万元)。
三、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7.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1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 申请程序
1.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发送至邮箱yxyrcyj@hainanu.edu.cn,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应聘海外优青项目”。
2.通过遴选的申请人与海南大学签订工作意向协议书,依托海南大学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于2024年4月1日—4月15日通过https://isisn.nsfc.gov.cn/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系统完成线上申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57060
邮箱:yxyrcyj@hainanu.edu.cn
报名表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六、 相关政策
1.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跳转)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0年版)》
详情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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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SIx9e47Cbgc8CJHZIyKf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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