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于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之间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5、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研究方向:法学各专业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等专业方向优先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及详细简历
2、个人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3、博士论文
4、代表性学术成果(中文或英文,3份以内)
5、两封推荐信(含博士导师一份)
6、进站后的初步研究计划
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在读证明
有意申请者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先递交中英文应聘材料电子文本及书面材料,待初审通过后决定面试人员名单。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电子资料请发至:lawbjdx@163.com(请注明应聘博士后)
http://www.law.pku.edu.cn/xwzx/ggtz/14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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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