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劳务派遣),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学院财务与信息化办公室岗位,主要负责法学院日常财务报销、网站管理、会议设备管理及其他日常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精神;
4.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系统,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录用程序
1.应聘人员须填写:《法学院行政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表发至237148419@qq.com,邮件主题以“法学院行政岗位申请+姓名+高校师资网”命名,附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
2.法学院经过申请表筛选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时务必携带《法学院行政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3.考核合格者需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符合录用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岗位性质:法学院财务与信息化办公室行政岗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录用办法及薪资待遇严格依照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管理办法进行。
2.岗位试用期:3个月。
3.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法学院自筹支付。
4.联系人:法学院人事办公室王老师0551-6386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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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