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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2019年12月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9-11-21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下文简称“四川消防研究所”或“我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index.aspx]和四川消防研究所官网[www.scfri.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消防研究所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益性消防科研机构,是国内最早建立的综合性专业建筑防火研究所,始建于1963年。四川消防研究所以“创新消防科技,服务人类安全”为宗旨,围绕防火阻燃、防烟排烟、火灾蔓延控制、火灾救援和综合应急救援等科研领域,积极开展消防与应急救援应用技术研究、工程防火规范与技术标准制修订与管理、消防与应急救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与认证以及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调查等业务。在科研业务方面,共4个研究室:建筑防火技术研究室、消防技术规范研究室、材料阻火技术研究室、信息技术研究室;在检测业务方面,国家防火建材质检中心承担了防火建筑材料及涂料、耐火建筑构(配)件、阻燃及耐火电缆、消防固定灭火系统、消防器材等五大类消防产品的检测。我所现已形成以建筑防火为核心,向相关领域辐射发展的科研格局,拥有全球体量第一的高层火灾试验塔、地铁及大空间实验馆、城市综合体火灾缩尺试验平台以及安全工程材料实验室等30多个专业实验室和防火阻燃材料中试基地,培养了大批科研人才,自“八五”以来,一直承担着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和部省级重点项目。建所以来,共取得300余项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得200多项科技成果奖励,其中国家科技奖6项,部省级科技奖94多项。在建筑火灾防排烟、人员安全疏散、火灾烟气毒性及隧道火灾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在防火阻燃技术方面的成果(如各种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阻燃装修装饰材料、耐火电缆等),引领了国内研究的方向和产业的发展,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四川消防研究所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科研实力强的学术队伍和一批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共有科研人员150余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占科研人员总数的80%以上。研究员15人,副研究员29人。博士后6人,博士17人,硕士79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公安部津贴9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为满足四川消防研究所各项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拟面向全国招聘2020届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川消防研究所将为每一位愿意与我所共同发展的人士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发展平台。拟聘用人员进入我所自主聘用制,工资待遇参照同专业技术级别的事业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提供五险一金。各岗位的具体招聘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3)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与四川消防研究所职工之间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以及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有效进行考察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4名,由四川消防研究所自主聘用。具体岗位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0∶00至11月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所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我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9年11月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消防研究所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消防研究所11月1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所官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9年12月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3日至12月6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所招聘方案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406&t=2]。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9年12月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9年12月24日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消防研究所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消防研究所于2020年1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所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全省统一面试结合专业面试,全省统一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面试与专业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总成绩=全省统一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消防研究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发送至四川消防研究所政治处邮箱zhengzhichu@scfri.cn),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进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具体时间及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所官网随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各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已获取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如适用)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⑦CET-6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其他能证明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和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消防研究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消防研究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消防研究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全省统一面试成绩低于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或者该岗位面试人员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消防研究所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所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全省统一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消防研究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仍然相同,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消防研究所统一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消防研究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消防研究所对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重点围绕“三龄二历一身份”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如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应立即核查,未核准前一律停止招聘程序。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消防研究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携带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四川消防研究所报到。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四川消防研究所依规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四川消防研究所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以及四川消防研究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消防研究所和四川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7513353、028-87510332(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7510331(四川消防研究所纪委)

附件:《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

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18434&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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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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